太吵馬上拍 聲音照相元旦上路噪音車輛無所遁形

臺北市環保局11月起,在士林區內湖區、中山區及文山區設置聲音照相器系統」。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爲強化高噪音車輛執法效率,有效嚇阻噪音車擾寧問題環保署宣佈「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於明年元旦上路,針對高噪音車輛超標直接開罰,搭配經「三重認證」品管合格的取締設備以及「雙重把關」案件品保管控機制,未來高噪音車輛超標即拍即抓、無所遁形

環保署表示,針對高噪音車輛擾寧問題,目前採搭配攔查檢測或通知車主到指定地點進行原地音量測,原地噪音量測主要系管控不當改裝排氣管制造噪音問題,但偶有碰到在路上很吵但原地噪音卻合格的狀況,其主因系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因不當操駕製造高噪音行爲所致,有鑑於此,環保署特參考超速照相執法模式,推動聲音照相直接開罰措施,爲完備法令規範,環保署已完成三項法規修訂工作;於本(109)年10月15日公告機動車輛行駛噪音量測方法-影像輔助法」、另於本年12月1日會銜交通部修正發佈「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

環保署指出,參酌先前區間測速的相關經驗,爲確保聲音照相系統之公正客觀性,該署特別針對硬體設備訂定「三重認證」措施,另針對違規案件判定流程規範「雙重把關」機制,以確保執法公信力

1、硬體設備三重認證:噪音計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每兩年檢定1次)、聲音照相系統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每年比測1次)、硬體設備每3天校正1次及每5分鐘對時1次。

2、違規案件判定雙重把關:扣除背景環境干擾(執行背景音量修正、確認風速降雨氣象條件)及釐清其他音源干擾(保留紀錄事件前後3秒影像或音檔,確認事件噪音來源)。

有關民衆關切聲音照相設備是否數量太少的問題,環保署說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目的係爲抓吵,爲求聲音照相設備應用效率最大化,未來將採精準執法模式辦理,即優先針對民衆陳情熱區之特定路段設置固定式系統長期監視取締;另針對民衆檢舉特定時段部分,則採移動式系統,以提升聲音照相設備應用成效。

環保署再次強調,聲音照相是從受體保護(民衆)角度出發,以「抓吵」爲原則,車輛只要沒有過度不當改裝或刻意製造噪音的操駕行爲,不會有超標的疑慮,駕駛人只要配合「順順騎、順順開,油門輕、不怕拍」,並不用擔憂受罰,呼籲駕駛人在路上行駛時能夠降低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