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名獸醫教授涉貪急退休 教育部掩護臺大回聘:未違反教師法

圖文/鏡週刊

林中天貪污詐財,自己也坦承不諱,以繳回贓款、捐款國庫,換取緩起訴之後,臺大不顧教師法14條規定,硬是將林中天回聘。爲此,教育部長潘文忠主持廉政報時,直斥:「離譜」!還發函給臺大,表示「教評會實無理由表示該案無教師法第14條之情形」,但球丟回去給臺大,臺大還是堅持要聘林中天,黃國昌質詢時諷刺的說:「臺大這樣洗臉教育部,你們就吞下去喔!」

林中天用繳回贓款,捐款國庫換得緩起訴之後,隔年「華麗轉身」又被臺大回聘,依然風光當他的獸醫學院教授。有律師資格的黃國昌說,這分明違反教師法第14條。因爲,14條第一項規定:「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者」、第二項規定:「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不得聘爲教師,已聘任者,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覈准後,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黃國昌強調,林中天這個案子,不比有些大學教授,僅僅違反行政程序報帳瑕疵,像2012到2013年,一大堆教授受限於僵化的報帳制度觸法,導致「會計法修正;林中天是很明顯的貪污詐財,犯罪事實已被認定,不要說回聘,如果還在教職,都必須解聘的,但臺大竟然強硬護航,非得禮聘此人不可!

事實上,2017年,臺大要回聘林中天的公文到了教育部,當時的教育部長潘文忠(如今回鍋,系現任教長)親自主持廉政會報時,就直批臺大這樣的作法「太離譜」,明顯就有違反教師法14條的問題

爲此,教育部曾於2017年9月15日發函臺大,該函根據部長主持的廉政會報,對臺大提出法律見解:「本案既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教授本人亦坦承不諱,教評會實無理由表示該案無教師法第14條之情形,應針對已確定之事實,參考各項因素妥爲處理」。

黃國昌說,該函等於是教育部在第一時間告訴臺大:「你們包庇得太離譜了!」然後再把問題丟回去給臺大,叫臺大好好處理。可是臺大還是要聘,教育部根本沒皮條!黃國昌諷刺的說:「臺大這樣洗臉教育部,你教育部就吞下去了喔?」

事實上,教育部還是吞了!記者詢問教育部對於此案的態度,教育部人事處科長林奇鬱表示,根據大學法20條,教師聘任、解聘,需經由校教評會審議;林中天案是否違反教師法14條,要由臺大教評會認定。

當記者進一步詢問,潘部長在廉政會報已經對此案斥之爲離譜,且教育部也發函提出法律意見,表示不認同臺大包庇行爲,而臺大依然執意聘林中天,教育部到底有何立場?林奇鬱表示,他沒辦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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