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大林廠爆採購弊案 2人收押禁見 2人交保

臺電大林廠3名員工涉嫌浮報標金底價,藉此收取回扣,法院於24日裁定臺電員工張男、廠商洪男收押禁見,另郭、林2名員工各以10萬、15萬元交保。(本報資料照片)

臺電大林廠傳出採購弊案!3名員工涉嫌利用標案機會,趁機浮報標金底價,藉此從中收取回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僞造文書等情事,高雄檢調於23日發動搜索,復訊後聲押,法院於24日裁定臺電員工張男、廠商洪男收押禁見,而郭、林2名員工,法官則認無羈押必要,各以10萬、15萬元交保,後續仍將由檢察官持續調查中。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於2022年間偵辦違反政府採購法案件,意外發現臺電公司大林廠人員也涉有采購不法案件,檢調見時機成熟,23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執行搜索、傳喚4人到案。

據瞭解,50歲郭姓男經理與下屬44歲張姓員工及30歲林姓員工,3人負責經手該廠勞務採購案,疑似涉嫌在廠區約上百萬的勞務採購標案底標中灌水,待廠商得標後,藉此從多浮報的標金中收取回扣約2至3成,再朋分款項。

案經檢察官於訊問後,認郭男、張男及林男共3名員工與廠商44歲洪姓男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僞造文書等情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高雄法院於24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張姓、洪姓被告2人,其餘2人以10萬和15萬交保,後續仍將由檢察官持續調查,以釐清案件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