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出勤要加倍給薪! 蔣萬安版「天災假」有三大重點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圖/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增訂《勞動基準法》第40條之1,也就是「天災假」,將在19日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排案審查,另有5名跨黨派委員提出草案版本,獲多數立委共識。其中,蔣萬安的版本共有三大重點,包含天災發生時勞工得以停止上班但僱主薪資照給、勞工享有「退避權」等,但據瞭解,勞動部目前仍以沒共識爲由拒絕立法。

蔣萬安先前曾召開記者會,指出許多勞工在臺風天停班停課時,仍必須冒生命危險出勤,形同「賣命」,因此提案增訂《勞動基準法》第40條之1,明定颱風天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能停止上班但僱主照給薪資;若勞工於停班時仍須出勤,事前應經工會同意並書面約定,僱主也應加倍給薪,同時提供交通工具並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等必要措施;另外,勞工出勤有發生危險之虞,得停止作業並退避至安全場所,即享「退避權」。

此外,國民黨立委林爲洲日前也在臉書PO文,指出近幾年來因氣候變遷極端氣象越來越容易出現,若遭遇颱風或豪大雨民衆關心的就是放假與否;而19日即將審查大家所提案的《勞基法》第40條之1,將積極爭取天災假法制化,讓所有勞工都可免於冒生命危險出勤,進一步保障工作權益以及勞工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