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港澳資納《外商投資法》 陸委會籲勿以審查影響臺資

陸委會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蔡紹堅攝)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15日通過《外商投資法》,2020年正式上路,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中外記者會上表示,臺港澳資可以參照、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規範。對此,陸委會表示,將觀察陸方國安審查」是否造成臺商投資障礙,確保臺商投資權利

▲「外商投資法草案圖解。(圖/人民日報

陸委會15日晚間透過書面聲明指出,對於所謂「國家安全」審查,是否造成臺商實質投資障礙,當局持續關注後續發展情況;目前各界對大陸「外商投資法」能否確實保障外資,仍存有諸多疑慮,投資者應審慎評估,避免血本無歸。

陸委會並呼籲,臺商對兩岸經濟發展有長遠貢獻,大陸政府不應以「國家安全」審查影響臺商投資,應該營造穩定及有利的經營條件環境,確實保障臺商的投資權益

▲大陸國務總理李克強。(圖/翻攝自央視)

大陸去年底公佈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15日在人大會議上通過,將全面取代原有的外資三法,對技術轉讓、智財權保護作統一規定,接軌現行公司法》,朝內外資一視同仁方向推進。

李克強在中外記者會上提到,臺港澳資將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而《外商投資法》35條提到,「建立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進行安全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