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控集團轉投資持有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臺固媒體,旗下之永佳樂有線電視,申請擴增經營區至新北市一案,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現規,不得有黨政軍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持有之規定駁回。
NCC指出,永佳樂爲臺固媒體百分之百持有,而其上層之股東結構包括臺灣大哥大、富邦人壽及臺北富邦銀行,皆由富邦金控直接或間接持有,而臺北市政府又持有富邦金14.07%持股,換算下來,北市府間接持有臺固媒體約0.67%股分。
惟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先前已協商,通過《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其中有關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部分,已改採放寬間接持股比例可達5%,並以實質控制之認定,因此一旦該修正草案通過完成修法後,永佳樂申請擴大經營地區一案,即可暢行無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