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軍政府宣佈「解除政治禁令」!選舉法生效 明年2月底大選

泰國政府宣佈解除政治禁令,爲明年大選鋪路。圖爲2014年資料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王致凱綜合報導

泰國軍政府11日公告國會選舉法生效依法必須於150天內完成大選。軍政府規劃於2019年2月24舉行大選,確切日期將於政府公報中宣佈。泰國總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今天以國家和平秩序委員會主席身份宣佈,解除政黨活動禁令。

泰國政府公報(Royal Gazette )公告《國會議員選舉法》於11日生效。依據泰國2017年憲法規定全國大選必須於選舉法生效後150天以內舉行,由全國18歲以上公民選出350名衆議員,另有150衆議員則由政黨得票比例分配

2013年至2014年間泰國爆發反政府示威,至2014年5月20日,時任泰國皇家陸軍總司令的帕拉育將軍宣佈全國戒嚴,軍政府上臺接管,理由是「儘快恢復國家和平」。軍政府於2015年解除戒嚴,以臨時憲法取代,其中第44條禁止5人以上集會,限制政黨活動。即便新憲法已經於2017年生效,但政治禁令仍爲解除。

帕拉育11日以國家和平暨秩序委員會(NCPO)主席身份宣佈,政黨活動禁令解除。帕拉育在聲明中說,隨着大選日期接近,人民應該要有自由決定他們希望管理國家的政黨,政黨也應該能向公衆傳達他們的政策

曼谷郵報》報導,軍政府今年9月起逐步鬆綁政治活動限制,允許政黨招募新成員,並選舉政黨領袖,但街頭集會和競選活動仍被禁止。國家和平暨秩序委員會已經決定,將會在大選前修法或廢止可能影響競選的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