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內閣批准「民事伴侶法案」 同性伴侶將享有收養、繼承權

泰國內閣批准《民事伴侶法案》有望成爲亞洲第二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圖/路透社

實習記者莊憶慈/綜合報導

泰國內閣於8日通過「民事伴侶法案」(Civil Partnership Bill),提案送至國會,待通過後,將承認同性婚姻具有與異性婚姻幾乎相同的權利。如此一來,泰國將是繼臺灣之後,亞洲第二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根據《路透社》報導,泰國爲保守佛教社會,但寬容的態度,使當地外國旅客參與LGBT(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活動相當活躍

泰國政府副發言人拉差達(Ratchada Thanadirek)在臉書上表示,《民事伴侶法案》對泰國而言,是促進平等權利的象徵,及支持同性伴侶建立婚姻關係中,邁出的重要一步。

2018年提出該法案時,未能於上一屆國會通過,倘若順利過關,年滿17歲以上,其中一方爲泰國公民之同性伴侶,可進行民事登記,雖未被定義爲婚姻,仍享有收養權、繼承權及共有財產權

另外,泰國彩虹天空協會(Rainbow Sky Association of Thailand)主席基蒂南(Kittinan Daramadhaj)表示,若該法案通過,將減輕人們的痛苦,LGBT社羣人權也將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