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3奈米廠環評過關 承諾用20%綠電

臺積電3奈米廠臺南科學園區開發案,在環保署經過第10次變更會議,終於確定初審通過。(圖/記者許展溢攝)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臺積電3奈米廠在臺南科學園區開發案,今(15日)歷經第10次變更會議,終於確定初審通過。會議一開始主席詹順貴還打趣的說,希望不要有11次,過程公民團體認爲用電用水大量增加,盼還是重新評估,但最後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提出簡報中仍順利闖關,臺積電也承諾未來將有20%的用電將以綠電取代。

臺積電3奈米案被列爲國家重大投資案,南科局派出局長林威呈在簡報中指出,用水量將增加每日7.5萬噸,用電量會增加88萬千瓦,園區將會推動使用再生水,預估最大量爲每日7.3萬噸,另外,也會配合臺南市政府規劃推動再生水的換水計劃水量與期程,使用替換的自來水並補貼差價,達最大換水量約每日1萬噸,強調所有的狀況「要做到所有做的事情。」

▲南科局局長林威呈強調,所有的狀況「要做到所有做的事情。」(圖/記者許展溢攝)

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出兩大點質疑,一是排放量污染量相對都會增加,對環境有很大影響,開發單位竟直接用「面積」來推估對環境不影響。二是除使用綠電外,增加的用電都是使用來自高雄大林電廠新增兩部燃煤機組,高雄要承受污染,兩者完全不合理

環保署綜計處對此認爲,南科開發案送審時,是以都市計劃土地超過5公頃的面積來環評,且污染量在環評總量其實爲下修。最後閉門會議討論時,仍以4票全數通過可以修正,下次直接送環評大會,但必須補充關於空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檢討變更、園區節能減碳對策污水處理等。

臺積電資深處長莊子壽會後受訪時還不知道已通過,得知後表示,臺積電很支持政府綠能政策,因此20%的綠電,就算自己不會做,也會克服技術或是找別人來做,避免臺積電的用電量,會對臺電調度造成困難。

針對用電部分,臺積電承諾未來將有20%的用電將以綠電取代,也就是新增的用電量,將隨量產時程,逐年取得20%用電度數,也就是等於每年約10億度電的再生能源,每年最高可減少約85.41萬公噸二氧化碳

莊子壽最後說,此案總投資預估約臺幣6000億元,環評只要順利通過,2020年就可建廠,最快2022年底就能開始量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