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門冤遭追稅 弟子:程序不正義,政府把人民當鵝毛拔?

法稅改革活動。(圖/太極門提供)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太極門稅務案件纏訟至今已超過20年,仍無法可解,然而這事件究竟爲何應該受到注目?太極門弟子坦言,並非因爲需要納稅:「該繳的我們一毛也不會少,可是現在就是稅局不公、又程序黑箱,並非錢的問題。」他指出,國稅局並沒有實質前往調查,直接依照行政機關陳述開單,令人匪夷所思。

回顧太極門事件,檢察官寬仁民國85年向臺北國稅局檢舉,主訴太極門弟子給予掌門人洪石和的「師費」並非贈與而爲「學費」,決定開出稅單追查漏報營業所得稅,引起太極門高度不滿。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第4項,稅捐稽徵機關就課稅事實有舉證之責任,然而國稅局卻未依法發文給相關主管機關內政部教育部,以查明太極門的性質,更沒有給當事人說明舉證機會,即依起訴書資料強徵課稅。

東吳大學法律副教授胡博硯表示,警察機關、調查機關都是行政機關,不是司法機關,檢察官的起訴書只是行政機關的陳述,國稅局無從拿起訴書當作課稅依據。

太極門弟子表示,國稅局僅憑侯寬仁檢察官所移送未經查證之不實起訴書資料及金額,未依法、依職權實質查覈,即指控太極門弟子之敬師費爲學費和營業收入,違反法定程序規定;然而此筆違反程序正義、自始無效的稅單,竟存活了20年,讓太極門弟子忍不住大嘆,「法律究竟是不是在幫助人民?還是隻是想把人民當鵝毛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