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出軌】李義祥站邊坡見死不救 法界:涉故意殺人最重死刑

事故發生後,有乘客目擊李義祥就和其他工人站在邊坡上劃手機圖右),法界人士表示,如果李義祥目睹火車撞上工程車,沒有任何作爲,恐涉嫌「故意殺人」最重可判處死刑。(圖/翻攝自PTT)

李義祥一人巡工地遭狠打臉 PTT新照曝光山坡上一堆人」(圖片截自PTT/sh021515網友)

臺鐵太魯閣號2日撞上自邊坡滑落的工程車,造成50人不幸罹難悲劇,事故發生後,愈來愈多照片陸續曝光,顯示肇事工程車所屬義祥工業負責人李義祥,當時人就在山坡上,還與多名疑似工作人員,在山坡上查看事故情況,引起社會關注。對此,法界人士認爲,如果李義祥目睹火車撞上工程車,又袖手旁觀沒有任何作爲,恐涉嫌「故意殺人」,依刑法最重可判處死刑。

事故發生時,臺鐵初步調查是工地主任李義祥一人到場視察工地,移動工程車時手煞車沒拉好,導致工程車滑落邊坡。但事後有網友PO照爆料直指,意外發生時,李義祥人就在山土坡上,之後PTT也陸續有網友貼出多張李義祥與多名疑似工作人員,在山坡上查看的照片,形同打臉「一人巡工地」的說法。

此外,也有逃出該列車的乘客,拍到類似照片,直指李義祥與其他工人,站在邊坡上觀看太魯閣號撞上工程車現場,但不僅未出手幫忙受傷民衆脫困,李義祥甚至自顧自地滑手機。有目擊者指出,李義祥除了沒有馬上求援外,甚至疑似開着工地上另一輛工程車落跑,留下其他員工在現場。

李義祥疑似見死不見救行爲引發衆怒,據《鏡週刊報導,法界人士認爲,如果李義祥目睹工程車墜落被火車撞上,當下又沒有任何作爲,如通報相關單位就離開現場,可能涉及「故意殺人」,一旦依《刑法》殺人罪論處,最重可判處死刑。

李義祥3日裁定50萬交保,不過檢方抗告成功,花蓮分院裁定撤銷交保、發回重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