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史蹟多無文資身分 花蓮文化局:將普查保護

錐麓古道沿線於日治時期所刻鑿在石壁上的「觀音石像」因不具文化資產身分,若遭破壞,目前僅能裁處3千元罰鍰。(花蓮議員魏嘉彥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內,尚有許多遺址名人碑刻題匾忠魂碑、墓碑有形文化資產,未被依法列爲有形文化資產或依法列冊追蹤。(花蓮縣議員魏嘉彥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內除「東西橫貫公路牌樓」外,尚有許多有形文化資產未被登錄爲歷史建築,若不幸遭破壞時,無法祭出重懲以示儆效,花蓮縣議員魏嘉彥要求花蓮縣文化局應進行普查,維護保存這些具歷史意義史蹟;文化局表示,目前正辦理普查研究計劃,若涉太管處管轄範圍,亦會與其充分討論,共同推廣文化資產並落實保存維護工作

太魯閣國家公園擁有壯闊峽谷景緻及豐富歷史人文,平均每年均可吸引超過400萬人次的旅客到訪,是花蓮人觀光景點之首,不過去年8月,錐麓古道沿線於日治時期所刻鑿在石壁上的「觀音石像」遭人爲破壞後,卻因不具文化資產身分,當時太管處稱逮補到犯人最高僅可裁處3千元罰鍰,震驚社會

魏嘉彥日前在書面質詢時指出,若觀音石像有古蹟身分,按「文化資產保存法」最高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且園區內尚有許多遺址、名人碑刻、題匾、忠魂碑、墓碑等有形文化資產,未被依法列爲有形文化資產或依法列冊追蹤,僅「東西橫貫公路牌樓」有被登錄歷史建築。

他認爲,歷來許多專家學者針對太魯閣中橫沿線做了許多學術研究,公部門民間業者行銷花蓮時亦以其作爲賣點宣傳,文化局身爲文資法主管機關,應儘快與太管處合作,對這些具有文資潛力對象依法進行普查,決定是否應登錄文化資產身分,確保具歷史意義的史蹟能被妥善維護保存。

文化局表示,由於目前未接獲民衆文史作者提報申請指定文化資產或登錄其爲文化資產,不過爲持續瞭解累積具文資潛力的基礎資料,自去年起開始辦理「花蓮縣文化資產潛力建物第1期普查研究計劃」,計劃範圍涵蓋太魯閣國家公園所在的秀林鄉,而錐麓古道觀音石像及中部東西橫貫公路所留存之各時期設施或建物等,皆爲普查的研究範圍。

除了將普查研究計劃編撰成報告書外,文化局將規畫座談會,邀請相關機關、文史團體及民衆參與,如涉太管處管轄權屬範圍標的,將會與其充分溝通,盼能透過跨機關合作方式整合資源,共同推廣文化資產,落實保存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