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4寶媽被家暴「離家31年」!小女兒長大了…相認淚崩:很不捨

臺南失聯31年的母女終於相認了。(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戴若涵/臺南報導

一名萬姓婦人2001年間在臺南市街道民衆發現後報案,但因當時查無萬女身分,只好轉由社會局協助安置於一處機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巡佐吳孟宇日前查到這筆通報資料,歷經3個多月的時間,逐一過濾失蹤人口歷史報案紀錄,終於讓萬女與失聯31年的女兒相認了。

前往相認的小女兒回憶,小時候多次目睹母親父親家暴,當時精神及行爲就偶有異常,最後見到母親身影則是在1990年,母親再一次遭遇家暴後,就逃離家裡不知去向,從此後31年間,曾多次嘗試找尋,但總是無功而返,這次終於與媽媽相認,心情相當激動及不捨,想到母親流落在外31年的日子,不禁潸然淚下,也感謝在警方幫忙下,終於又和母親團圓

育有2子2女的萬女也告知吳孟宇,近幾年在服藥穩定控制下,片段記憶有逐漸想起,她記得自己的4位兒女,也時常掛念着,只是自己的狀況不佳,也不清楚該如何找尋,非常感謝警方能找到小女兒跟自己相認。麻豆警分局長邱顯良表示,秉持視民如親、爲民服務的精神,鼓勵同仁多發揮同理心,在警政社政共同努力下,協助更多失蹤者早日與家人團圓;另外「家庭暴力防治法」及相關議題在政府、民間共同努力下已相當完備,從強化橫向聯系、建立保護網絡良好之溝通管道、保障家暴受害者的自主權利等,從根本源頭做起,鼓勵受害者勇敢站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