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都更審議委員介入照顧住宅 議員要求送檢調

南市議員淑惠洪玉鳳,要求市府提供照顧住宅標案錄影錄音檔,將全案送檢調查。(圖/市議會提供)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國賓大樓與照顧住宅是最早通過的都更案,蔡淑惠和洪玉鳳議員30日聯手在市議會總質詢中指出,市府完全無視利益迴避原則,讓擔任市府都更及爭議處理委員、富立建設董事長陳聰徒,參與照顧住宅標案,甚至讓府辦公聽會聽證會日期無縫接軌,2人要求市府提供錄影錄音檔將全案送檢調查。

蔡淑惠表示,臺南市在賴清德市長入主市府後,成立都市更新審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此會幾乎凌駕都市計劃委員會,可審容積移轉獎勵增加容積;外界現在質疑富立董事長陳聰徒,在102年時就是該會委員,但103年市府因鐵路東移,爲平息民怨找一塊地安置被拆遷戶,就在生產臺糖土地區段徵收,市府取得1坪9萬元共5千多坪的土地,地點好市府卻將廠商形象塑造的非常委屈,但深入瞭解才發現疑點重重。

蔡淑惠說,爲什麼建商本身的案子就在審議的案件中,而且這位建商還是委員會委員,不需任何利益迴避就能去標案,市府應該在送件審查競標時就該退案了,結果卻讓富立建設董事長陳聰徒得標籤約,如果以國賓大樓和照顧住宅做比較就可清楚瞭解,國賓大樓民國102年就送件申請,但直到103年3月28日才允許舉辦公聽會,隔了247天才舉辦聽證會;反觀富立建設照顧住宅,晚國賓大樓一年103年6月3日才送件,居然快速的在103年8月7日就舉辦公聽會,而聽證會也無縫接軌同一天舉行,這不是圖利甚麼是圖利!洪玉鳳則進一步請財政局長張紹源,說明是否在會議中發言,富立建設申請時沒提容積移轉申請,簽約後卻要求高達66%的容移轉移,被張紹源局長批評跟合約規範成本不一樣的發言,張紹源局長回說忘了。

洪玉鳳說,球員裁判簽約在先增訂容積移轉在後,這是富立得標重要因素,富立建設照顧住宅在更新時程更新單元時,卻要求66%的容積轉移獎勵,但根據法律容積獎勵最高只能達50%,由此可知照顧住宅都更案疑點重重,因此請臺南市政府將都更爭議委員會開會的錄音和錄影資料送檢調,以絕外界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