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狂轟88槍共犯交保被罵翻高分院打臉地院發回重裁

臺南學甲區10日凌晨發生2件槍擊案,歹徒共掃射88槍。(警方提供/本報資料照片)

本月10日凌晨,臺南學甲區發生有人持衝鋒槍掃射市議員謝財旺服務處及某工廠共88槍,檢警拘提共犯郭男到案,檢方復訊後以違反槍砲條例與恐嚇罪嫌聲押,臺南地院11日晚間裁定郭嫌2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檢方提出抗告,臺南高分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重新裁定。

臺南高分院認爲,臺南地院以郭男坦承受「阿樂」指示,於10月24日在花園夜市旁巷子移動涉案機車及擦拭該機車等行爲,認郭涉犯湮滅證據之罪,且與「阿樂」有串證之虞。

然而,原裁定卻以「此部分事實明確,認得以具保代替羈押,而無羈押的必要」等語,駁回檢察官羈押聲請,並諭知郭以2萬元具保後釋放並限制住居,理由前後已有矛盾之處。

此外,原裁定既認郭男有與「阿樂」串證之疑慮,卻未具體說明何以命郭具保2萬元及限制住居,即足以擔保郭無串證之虞,而無羈押的必要,理由顯有不備之處,檢方抗告有理,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更爲適當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