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逆孫鐵錘擊殺3至親滅門 因遇害外婆託夢讓他逃死定讞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發生在2018年5月間臺南南化區3屍命案兇手死者胡姓老婦外孫郭濬毅,他到胡婦家中吃飯後,潛入隔壁叔公房間行竊遭撞破,以鐵錘殺害叔公、嬸婆外婆3名至親。二審臺南高分院審理時,郭男聲稱外婆託夢問他會不會再犯,他回答不會;另外他未免連累妻兒,主動離婚,其他家人也未對他求處極刑,因此法院認定他有教化可能性,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定讞,郭男逃過死刑。

案發生於2018年5月10日晚間6時30分,40歲的郭男到南化區北寮裡的83歲外婆李胡木哖家吃晚餐,飯後到隔壁78歲外叔公李清祥住處聊天,叔公起身到廚房,郭男趁機摸進叔公房間行竊,但尚未得手就遭叔公發現。叔公大罵,郭男不滿,到車上拿出鐵槌,朝叔公頭部猛擊多下,殺害叔公,並闖入房間搜得現金5000元。

76歲的嬸婆李蘇靜察覺有異,進房查看,發現丈夫遭到殺害,嚇得逃往廚房。郭男擔心事蹟敗露,追上嬸婆後,再以鐵錘擊殺。郭男走出大門時,剛好被外婆撞見,外婆氣得要報警,郭男一不做二不休,再以鐵錘擊殺第3名至親,並搜刮外婆屋內4000餘元現金,而後駕車逃逸。案發隔天,胡婦鄰居拿青草茶來分享給胡婦時,才發現這起慘案,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郭男,檢方依照「殺害直系血親親屬」、「強盜」等罪,提起公訴。

▲鐵錘擊殺3至親的男子郭濬毅。(圖/記者林悅翻攝)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郭男沒有前科,有固定工作與正常的家庭生活,經精神鑑定與心理衡鑑,具有中等智識程度,有學習能力,犯後坦承犯行,表示悔悟;被害人家屬被告亦有親屬關係,均未提出告訴或求處極刑。而3位被害人均已死亡,若被告處以極刑,對其家庭及其他親屬勢將造成更大傷害,合議庭認爲被告經過矯治有再社會化高度可能性,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臺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爲郭男未有施用毒品、酗酒等物質濫用成癮的情形素行良好,本件乃郭男臨時起意竊盜後,遭到斥責,一時失慮在衝動下所爲,並非有計劃性預謀殺人。另外高雄市凱旋醫院鑑定報告指出「被告犯罪後的心理狀態如他自己所說『不願多說,順其自然』,也表示『被判死刑也順其自然,死了就解脫了。』」

此外,鑑定人也詢問郭男「今生讓你覺得最痛苦的事?」郭男回說「最痛苦就是做這件事(殺害外婆3人),最傷的就是媽媽,要面對很多壓力,現在回想起來覺得自己怎麼會變成……這最多的感覺是愧疚,想道歉又不知道從哪裡說。」鑑定人再問「案發後有夢到被害人嗎?」郭男回說夢到外婆,外婆問他「如果再給你一次機會,你還會這樣嗎?」自己回說「哪有可能?不會。」故鑑定報告認爲,在與外婆的對話中顯示郭男對未來仍存有希望,且在監禁的環境下,再犯的風險應該不高。另外郭男犯後未免連累妻兒,也主動離婚,妻子等家人均不希望郭男失去希望,也盼望郭男能好好面對未來。最後臺南高分院仍認定郭男有教化可能,還是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郭男確定逃過死刑。

▼警方起獲作案的鐵錘。(圖/記者林悅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