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霹靂警員酒駕拒測 記大過調職2長官連坐

臺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貫徹市長黃偉哲「酒駕零容忍」政策,要求員警加強取締酒駕勤務。(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警局長方仰寧貫徹市長黃偉哲「酒駕零容忍」政策,對「自家人」酒駕更不輕饒。保大霹靂小隊洪姓警員13日凌晨餐敘後,騎機車返家因未戴安全帽被警一分局臨檢時,不僅拒絕酒測,被帶回警所調查還表明警察身分。方仰寧得知要求徹查,不僅洪被撤牌、記大過並調地,還連累分隊長及大隊長受連坐處分。

據查,本月12日晚上9點至11時30分,50多歲的洪姓警員在永康區餐飲店與友人吃飯,席間曾食用內加米酒的蒜頭雞湯;隔天凌晨0時48分左右,洪員騎機車返家途中,行經東區自由路三段、東門路三段路口時,由於未戴安全帽,被警一分局後甲派出所員警攔查,員警聞到他的身上有酒味要求酒測,但遭對方拒絕,於是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

洪員到達派出所後,表明自己是保大霹靂小隊隊員,警方隨即通報督察系統及保大,並依規定告發及查扣車輛。由於洪員已違反內政部警政署「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覈實施要點」規定,後續交由保大處理。

保大表示,隊部平時都會利用各種場合,向員警宣導酒後不開車,但還是有人犯錯,對於洪員酒駕事件會深刻檢討;至於對方拒絕酒測的理由,則是擔心酒測超標會有刑事責任,雖然拒測屬行政裁罰,但依規定可處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市警局則強調,洪員不僅被拔掉霹歷小隊成員的牌照,還記大過1次、調地,分隊長也記過1次,大隊長申誡1次;至於他的直屬小隊長,則因到任未滿4個月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