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一分局勤指中心主任酒駕記大過調職 分局長連坐處分

臺南警一分局勤指中心主任謝男涉酒駕遭逮,遭記一大過調職處分。(擷自謝男臉書/程炳璋臺南傳真)

謝家盛(背對鏡頭者)11日凌晨因酒駕遭警酒測。(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警察知法犯法又一樁,臺南市警一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謝家盛11日凌晨2時許在永康復華一街遭員警攔查,酒測值0.41毫克超標,除了遭公共危險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還被臺南市警局記一大過調任非主管職務,市警一分局長鄭榮昆同遭連坐處分。

臺南市6月2日纔有1名新化警分局派出所1線3星員警在下班時段中西區酒駕,還發生車禍,撞傷人被逮,臺南市警局長周幼偉大怒,將員警任職的派出所所長連坐「拔官」,調任非主管職務。

不料此舉仍未遏止警界僥倖心態,11日永康區員警在復華一街查獲1名2線3星警官酒駕,主角是市警一分局的勤指中心主任謝家盛。

60歲的謝家盛爲警大47期,10日晚間先與同事一起喝酒,隨後騎車離開續攤,同事竟未勸阻,他前往金紙店喝至凌晨2時許,騎車載朋友回家,因後座友人未戴安全帽,遭永康區員警攔查。

渾身酒氣的謝家盛被員警要求酒測,謝立即表明警察身分,值勤員警找來督察組處理,酒測值達0.41毫克。依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臺南市警局11日依規定,將謝員記一大過,調任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並報請警政署建議將鄭榮崑調任非主管職務。

熟識謝男的陳姓友人嘆稱,謝男平時是好好先生,作人低調,當天是朋友單純小酌,想不到仍出事。

周幼偉表示,謝員身爲幹部仍知法犯法,採最嚴厲懲處,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