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雜草火警燒不停 空污不斷消防局開立舉發單!

臺南六甲區菁埔臺裡林鳳營雜草火警產生大量濃煙波及周遭造成公共危害、嚴重空污及引發民怨,臺南市消防局依消防法開出舉發單。(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臺南市15日上午11時39 分,臺南市六甲區菁埔臺裡林鳳營雜草火警,消防局共派9輛消防車及18名消防人員搶救,民衆未經申請逕行燃燒田野廢棄物過程中產生大量濃煙,波及周遭造成公共危害、嚴重空污及引發民怨,臺南市消防局依消防法開出舉發單。

臺南市消防局長李明峰表示,近來農民進行農田整地作業,任意于山林田野引火燃燒,雜草火災頻傳,讓消防局各分隊疲於奔命,田野引火屬於消防法公告易致火災之行爲,非經該管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爲之。年度迄今之火災案件類別件數,以山林田野燃燒爲最多數(佔臺南市火災總案件62%),顯見部分民衆仍忽視公共安全,貪圖一時之便,卻造成莫大的公共危害,倘波及到他人生命財產時,更觸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消防局基於維護公共安全之必要,嚴格執法,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出民衆燃燒雜草須依法申請,其申請範圍(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蟲害等爲限)與引火時之相關防護作爲,火災行爲人未依規定申請以及造成田野及廢棄物燃燒,可依消防法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消防局並會同環保單位逕行舉發。另爲降低露天燃燒案件發生,環保局會執行稽巡查作業,倘發現有露天燃燒稻草、雜草、廢木材(板)、枯枝廢紙等物之空氣污染情事,除當場查獲污染行爲人,可依其行爲具體違規事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5千元以上10萬元罰鍰,呼籲民衆應注意勿因一時輕忽造成損失

網路好評滿滿、一用上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