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在尖沙嘴搶手錶 法務部請求司法互助遭拒!港府:歡迎來投案

港府拒絕臺灣司法互助請求。(圖/香港特區政府)

記者錢玉紘/綜合報導

臺灣一名林姓男子涉嫌在香港尖沙咀搶劫一間鐘錶行,犯案後逃回臺灣,日前臺中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但爲了取得林男犯罪證據,中檢向香港方提出提請司法互助,但香港保安局在21日晚間迴應,臺港之間沒有相關法律,並歡迎嫌犯到香港投案

中央社》報導,林男在今年10月6日涉嫌手持空氣槍,搶劫香港尖沙咀麼地道的一間鐘錶行,偷走了兩支港幣99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之後返回臺灣,經港媒報導後案件曝光,還被形容爲「臺版陳同佳」。

臺中地檢署經香港警務部門傳真提供犯嫌人別情資請求協查,主動剪報分案,11月11日展開搜索,拘提林姓男子到案,總共查扣不法所得現金270萬多元、勞力士手錶4支,因林男涉嫌加重強盜罪,情事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中檢聲請羈押獲准。

臺中檢警追查,林男今年開始,頻繁密集地出入東亞東南亞中國大陸國家,除了10月6日在香港的搶劫案之外,初步判斷至少還犯了4起以上的搶案。臺中地檢署希望取得案發現場監視器畫面被害人筆錄等證據,向法務部提出請求。不願具名的法務部官員今天證實,已將中檢請求透過陸委會向港方正式提出。

不過,香港《明報》報導指出,香港保安局回覆查詢實質指出,香港無法律可與臺灣當局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香港警方已將案列作搶劫案,正根據香港法律處理,若是嫌犯願來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