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宣判 邱莉莉等10名被告「全部無罪」!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歷經1年多的審理後,臺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宣判。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均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歷經1年多的審理後,臺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宣判。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郭再欽、楊志強、黃怡萍、林士傑、李文俊、黃麗招、李鎮國、高玫仙等10名被告,全部都因罪嫌不足判處無罪。對此,檢方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理由。

檢方起訴指出,林志展與郭再欽爲使邱莉莉當選第4屆臺南市議會議長,從2022年10月24日第3屆副議長補選日之前,就經常與邱莉莉聯繫、聚會討論每天相關的選情消息。

3人擔心民進黨內有議員跑票,分工由郭再欽擔任總操盤手,出面處理每日對選情具影響事務,邱莉莉、林志展除聯繫黨內議員固票,邱莉莉還委由郭再欽與林志展拓展民進黨以外的市議員支持。

檢方認爲,3人商議後,決定對具選舉權的市議員,採取賄選及恐嚇等不法手段影響投票,對無法以行求賄賂動搖投票意向的議員,則以言詞恐嚇或續行行求賄賂,逼迫議員放棄投票、投給自己或投給邱莉莉,還由林志展以民進黨提名副議長候選人的身分,將副議長位置作爲籌碼,與李文俊結盟。

不過,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等人,因與李文俊不具信賴關係,郭再欽便藉由黃麗招牽線與李文俊密會,協商由邱莉莉與李文俊搭配競選正副議長;李文俊也告知可掌握4、5名國民黨議員支持邱莉莉,加強彼此結盟理念。

郭再欽等人又透過李文俊的友人黃怡萍,與李鎮國的妻子高玫仙聯絡,對李鎮國遊說將議長票投給邱莉莉;郭再欽則向李鎮國保證,民進黨籍議員會把副議長票投李文俊,若李鎮國遭國民黨開除黨籍,4年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郭再欽也會全力支持及贊助經費,就算落選也會支付4年議員薪資等,即所謂的「A保證、B折扣、C經費、D薪資」等行求賄賂手法。

郭再欽再聯絡楊志強,希望對方幫忙處理1至2名議員後,楊志強藉由邀請國民黨議員方一峰聚會,向方拜託將議長選舉票投給自己,還說會給錢;但方尚未聽到金額拒絕,事後也曾向其他國民黨議員提及遭楊行求賄賂一事。

之後,郭再欽指示黃怡萍聯繫方一峰,由黃怡萍與林士傑搭乘廂型車到西港慶安宮旁赴約,方一峰上車後,林士傑要求方在議長選舉時缺席或票投自己,但不可投給郭信良,導致方一峰心生畏懼,當日起至正副議長投票日期間,均住宿在市議會。

不過,臺南地方法院審理時,10名被告全都喊冤否認涉案,並批評檢調不實指控,要求法官判處無罪外,陣容華麗的被告辯護律師羣,更將此案導向單純換票的「政治事件」,還質疑總統大選前的藍白合也沒被認爲有罪,強調司法不該介入政黨運作,獲合議庭採信。

臺南地院今天宣判,本院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 判決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楊志強、李文俊、黃怡萍、黃麗招、林士傑、李鎮國、高玫仙均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