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放生妻女16年 確診新冠竟求女兒照顧「異母妹妹」下場曝光

男子印尼工作放生妻女16年,還另組家庭,他日前確診新冠肺炎,希望臺灣女兒能幫忙照顧印尼的孩子,遭斷然拒絕,元配也決定訴請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南1名男子20年前赴印尼工作,原本2、3個月就會回臺陪伴家人,但久而久之開始減少頻率,在4年後就音訊全無;不料他去年突然聯繫上女兒,並承認在印尼另組家庭,但他因罹患新冠肺炎,擔心不久於世,希望女兒能幫忙照顧同父異母妹妹;女兒氣憤拒絕後,男子在臺灣的元配也終於心死訴請離婚,法院最終判準離婚,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1981年與妻子結婚,育有2名子女,他在2001年前往印尼工作,起初每2、3個月就會回臺陪伴家人約1周,但自2005年起就不再回臺,也不與妻女聯絡;之後家人才發現他在印尼另組家庭,還生下2個孩子;不過男子在去年確診新冠肺炎,因擔心自己會病死,因此透過親戚聯繫上在臺灣的大女兒。

男子對大女兒表示,因爲他在印尼的伴侶已經過世,他擔心自己若過世,家中2名年幼的孩子無人照顧,希望大女兒能幫忙照顧同父異母的妹妹,而大女兒則斷然拒絕。男子的元配得知此事後,決定向法院正式訴請離婚;法院之後調查男子直到2020年7月仍有入境回臺的紀錄,而大女兒出庭時也稱,父親自她高中畢業後就很少在家,連爺爺奶奶過世,也只回家住一晚,還是睡在客廳沙發上。

對於元配的訴求,男子始終未到庭說明,也沒寄書狀聲明法官審理後認爲,男子長期未返家與家人同住,還在境外與其他女子生兒育女,明顯讓婚姻關係嚴重動搖,裁定準許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