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夫婦遊浙江飯店大吵 狂夫「咬妻手臂」判賠15萬

夫妻吵架,丈夫張口咬傷妻子挨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梁姓臺商2016年7月間趁着工作空檔帶妻子到大陸浙江旅遊不料2人卻在飯店內大吵,樑男竟張口咬傷妻子,導致對方手臂紅腫瘀傷。妻子回臺後憤而對樑男提告傷害並求償。法官審理後,認爲樑男行爲不應該,因此判他應賠償妻子1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梁姓夫婦分別在美、中兩地投資,樑男負責業務部分,而妻子則是管理財務。2016年7間,樑男帶着結縭40餘年的妻子到大陸浙江省旅遊,在飯店時妻子因懷疑丈夫外遇而大吵,沒想到對方竟張口咬傷她,讓她氣得回臺怒告對方傷害並求償。

樑妻主張,丈夫因爲心虛纔會咬她,但樑男則辯稱,兩人爭吵是因妻子希望他能一同返臺,而妻子動手要撕他的臺胞證,他爲了保住臺胞證,情急之下才咬了妻子讓她鬆手

樑妻事後撤告,但仍堅持要求賠償,法院審酌,2人結縭40餘年,夫妻共同打拚事業實屬不易,但因樑男咬傷妻子確實不應該,所幸對方傷勢不重,因此判樑男須賠償妻子15萬元精神賠償金。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

►「小聘是賣女兒的錢」 摳男離婚追討24萬禮金及3萬1婚戒

►被蜂螫、自踩釘子!3男放大絕獻苦肉計 2年狠詐874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