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匯回資金大縮水 近月僅14億

海外資金專法上路1年半,臺商申請匯回資金動能明顯降溫。(本報資料照片

臺商匯回資金表現不理想財政部公佈海外資金專法上路1年半以來的成績,累計申請匯回共有1150案、2350億元;第2年上半年僅申請匯回83件、金額184億元,動能明顯降溫,甚至有臺商後悔走專法,補稅之後鬆綁,財政部官員強調,目前僅是個案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課稅條例》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爲期2年,至2021年8月14日落日;第1年稅率爲8%、實質投資可以減半爲4%;第2年稅率爲10%、實質投資5%;其推動目的是希望吸引臺商海外資金可回臺投資。當時財政部預估,每年最低可以吸引1333億元申請匯回。

第1年臺商依法申請匯回確實熱切,申請件數有1022件、申請金額達到2166億元,超過財政部預期;但第2年動能明顯降溫,不僅上半年申請匯回件數僅爲83件、金額也只有184億元;最近1個月新增申請11件、金額14億元,表現欠佳。

官員解析,1月中到2月中資金專法申請匯回情形多少受到工作天數影響;據觀察,臺商申請匯回多數集中於下半年,從2月中起才進入第2年的下半年,後續臺商是否意願匯回值得觀察;惟財政部預期,第2年會申請匯回以企業營利事業新增盈餘爲主,個人部分可能集中在首年就申請匯回了。

上路1年半以來,官員表示,目前沒有資金用途違規案,未有臺商違規將帳戶資金投資不動產等。

不過確實有後悔者,據分析,因爲資金專法規定,帳戶內資金5年內受到限制,5年屆滿才能分3年提取,限制時間過長,有些臺商另有理財、資金運用計劃,或者臺商短期內規畫傳承家產或有置產需求,纔會後悔走專法回臺。

財政部官員表示,後悔者只要補完稅即可鬆綁,並強調這些都僅僅是個案。另外,臺商申請資料、資金來源沒有違規案件,但銀行代徵稅有短漏情形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