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斷軌事件」懲處出爐!局長與8主管記過 吹哨者不懲罰

臺鐵局長張政源遭記過。(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交通鐵局日前被爆出519斷軌事件鋼軌斷裂長達44公分交通部長林佳龍得知消息後相當生氣揚言將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今日懲處名單出爐,局長張政源自請處分,而副局長工務處正副處長段長、站長及養路主任等主管分別記過及申誡。另外「吹哨者」雖未如實填報有疏失,但因有即時通報功過相抵後不懲處。

臺鐵斷軌事件於11月5日提報行政調查報告後,今(12)日提出懲處建議名單,其中懲處8人,包括副局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處長(督導不周申誡2次)、工務處副處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段長(督導不周記過1次)、工務段養路主任(未向上級報告亦未追蹤處理,申誡1次)、臺中工務段監工(處置不當申誡2次)、臺中工務段主任(督導不周申誡1次)、成功站值班站長(違反通報要點未立即通報,申誡1次)。

▲▼臺鐵發生斷軌事件。(圖/交通部提供)

至於「吹哨者」成功道班領班調度所領班,則考量功過相抵、不予懲處。另獎勵及時察覺有異狀並主動通報者,調度總所調度員嘉獎1次)、司機員(通報有功,嘉獎1次提升爲記功1次)。

林佳龍則指示,基於「獎由下起、懲自上先」原則層級越高之主管應負起更多責任。自請處分的臺鐵局長張政源,考量未能督導所屬落實軌道養護、抽換,應負「對屬員疏於督導考覈」之責,交通部依「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相關規定,核予記過1次之處分。而基層同仁及時察覺軌道異狀,雖在通報程序有所疏漏,但其功過應一併考量。

▲▼臺鐵日前出現斷軌。(圖/臺鐵局提供)

林佳龍也強調,今年年5月19日成功站路段發生斷軌後,10月28日在永康路段同樣發生斷軌事件,顯見軌道養護作業由上到下存在系統性問題,請臺鐵局深切檢討,並全力配合運安會調查,如有新事實發現,滾動檢討行政懲處範圍

另爲協助臺鐵落實鐵道安全改善,林佳龍指示成立「交通部臺鐵軌道安全督導小組」,目前已由三位次長偕同專家學者分別赴臺鐵七個工務段,完成軌道養護之督導考覈,並鼓勵現場基層同仁,提振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