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巴菲特」買通監獄官遙控吸金 監所主任與涉賄友人聲押

臺灣「巴菲特」買通監獄官遙控吸金,高雄二監主任管理員與涉賄友人聲押。(林瑞益攝)

橋頭地檢署偵辦高雄第二監獄吳姓主任管理員涉嫌將收容人的信件私自交給監獄外的人,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以及吸金首腦周瑞慶的駱姓秘書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賄罪,兩人有湮滅、僞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

橋頭地檢署昨天指揮高雄市調處及廉政署南部調查組搜索高雄二監,檢方表示,吳姓主任管理員違背職務,將信件擅自攜出傳遞給獄外的人,且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與不正利益之犯意,協助自稱「臺灣巴菲特」的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總裁周瑞慶將信件傳給駱姓被告。周瑞慶目前因另案被關押在高雄看守所。

據瞭解,臺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日前爆料表示,去年協會接獲檢舉,指周瑞慶先前於羈押期間,涉嫌透過高雄二監的不肖官員扮演「傳令兵」,多次從獄中傳遞周瑞慶的信件、錄音筆,指示吸金集團幹部寄送現金、生活用品、會客菜等物品,犯行時間至少長達1年。

據悉,協會掌握周瑞慶於去年2月到4月間,寄給吸金集團幹部的數封信件及違反監所檢閱書信規則、直接透過監所官員轉交給詐騙集團幹部的信件,從信件中曝光周瑞慶仍在獄中遙控過去吸金集團的幹部。

協會也表示,周瑞慶在信上多次寫到,「這裡不是家裡,我要搞定大尾的」、「不要出錯,這是大家要的,有代價換的」、「我現在裡面要打通關」、「我就剩裡面還沒通,這對我很重要,要通,我纔好做事」、「這事變成我做公關的工具」。

吳姓管理員還收受駱姓被告所交付的安全帽、手機及現金等賄賂。檢方認爲吳姓管理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駱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行賄罪,等罪犯嫌重大,且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方也重申,日前接獲情資後立即分案偵查,偵辦期間對於相關事實均秉持追根究底、勿枉勿縱的原則,積極追查,絕無任何消極不作爲的情形。並籲請各界給與辦案團隊適當辦案空間,以利案件後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