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動保法「入獄首例」!蘆洲「茶茶」虐貓判決出爐 律師大讚

2021年,貓咪茶茶慘遭黎男以熱水澆淋,苦撐11天仍不幸離世。(圖 / 翻攝動保人士林耀宗臉書)

新北市蘆洲2021年驚現虐貓「茶茶事件」。當時一名黎姓男子因與女友吵架,爲逼迫對方返家,竟用熱水將二人共同飼養的貓咪「茶茶」凌虐致死,時隔兩年,新北地院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併科罰25萬元。律師呂秋遠過去對此曾向立法院喊話稱「再度修改動保法」,如今判決出爐,他則在臉書上欣慰發聲「刑度雖然還是不高,但至少已經是新的里程碑」。

根據判決書,黎男與女友2021年於蘆洲租屋同居,期間因爲發生爭執,黎男不斷給女友傳訊息,甚至以二人共同領養的貓咪茶茶作爲要挾。黎男將熱水淋在茶茶身上,並將凌虐過程拍下傳給女友,企圖以此逼迫她返家。

貓咪「茶茶」遭受黎男熱水淋燙凌虐後,經治療11天,仍不幸休克身亡。(圖 / 貓咪公社)

女友畏懼下即刻報警處理,待警方和動保人士趕往租屋處時,黎男聲稱要有搜索票才願意開門,雙方僵持時,黎男竟再當着衆人面前用熱水繼續虐貓。貓咪茶茶因此全身大面積燙傷,面容慘不忍睹,更嚴重引發敗血症毀容失明,經獸醫師搶救11天仍回天乏術。新北地檢署今年2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刑法》恐嚇危害安全、侵佔等罪嫌起訴黎男。

新北地院經審理,最終依《動物保護法》判黎男7月徒刑,併科罰金25萬元,得易服勞役;涉犯恐嚇、危害安全、侵佔等罪,則應執行刑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律師呂秋遠表示,「細數過去的虐待動物犯罪史,從沒有任何一位因爲虐待動物的被告,因爲這項罪行入獄。黎先生是第一位因爲虐待動物致死,不得易科罰金的被告。從此之後,法官在量刑上,就有前例可循,讓惡劣的被告因爲虐待動物入獄服刑,刑度雖然還是不高,但是至少已經是新的里程碑。茶茶,謝謝你,讓我們的動物權,終於往前進了一步。」

黎男虐貓「茶茶事件」判決出爐後,網友也紛紛在呂秋遠律師貼文底下留言表態,「對比茶茶的痛苦,他被關的部分真的判處不重,但至少不會再是罰錢他就可以沒事了」、「以沈痛的心情見證臺灣動保法的新里程碑:第一次有被告因爲犯了虐待動物罪而必須入監服刑」、「謝謝您爲茶茶伸張正義,希望每個生命都能得到應有的尊重,不喜歡也請不要傷害」。

農委會提醒民衆,「動物保護法」已針對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等行爲提高罰鍰及納入刑罰,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