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自爆 當年屏檢報到夜「報紙當棉被」

屏東地檢署辦理大武法艦參」與「0816恆春翻覆偵辦實錄」新書發表會,邀請曾任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回署做經驗傳承,參加人員合影。(圖/記者陳昆福攝、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10日辦理「大武法艦參」與「0816恆春翻覆偵辦實錄」兩本新書發表會,邀請曾任檢察長或主任檢察官回署做經驗傳承。其中檢察總長江惠民臺灣高檢署王添盛檢察長等人在會中談及當年在屏檢任職的經歷,宛如一場「爆料」會,展現法律感性理性的一面。

▲▼屏東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前檢察總長顏大和。

今天回孃家的前檢察長、主任檢察官有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法務部參事羅榮幹、臺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蔡茂盛、前檢察總長顏大和、現任檢察總長江惠民、檢察司長黃玉垣、法務部執行署長林慶宗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臺南地檢署檢察長林錦村橋頭地檢署檢察長莊榮鬆、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張金塗等人,高雄高分檢察長楊治宇也到場致意。

▲▼檢察總長江惠民、臺灣高檢署檢察長王添盛。

屏東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表示,「大武法艦參」與「0816恆春翻覆偵辦實錄」都是前任檢察長林錦村的心血,她今年2月纔到屏東報到,算是「割稻尾」。但在安排好新書發佈日期,發現剛好是自己到職滿100天。而近年來地檢署業務量越來越大,辦公空間不足,未來辦公廳舍的遷建,是工作重點,希望上級長官能協助。

▲新書發表會。

首先致詞的顏大和說,退休一年多來,買了40多本書,「多閱讀,眼界更寬廣」,檢察官辦案,要讓人感覺溫度,有時要蹲下來,以不同高度看事情,兼顧妥適性與合法性

檢察總江惠民說,他在屏檢擔們主任檢察官時,遇到一件投資公司負責人慾從屏東縣東港偷渡出境被逮獲,送到地檢署,當時承辦檢察官以他違反國安法,屬於一年以下有期徒,訊問後要諭令交保。

他認爲投資案動輒詐騙投資人數千萬元款項被害人很多,金額又大,要檢察官收押,檢察官則持不同意見,認爲要依法行政,想要交保,經摺衷後提高交保金額50萬元,投資人對此不滿,搭乘兩輛遊覽車到地檢署抗議,讓他對當時的檢察長謝尚徽感到很不好意思。當年承辦的檢察官後來愈磨愈利,目前已擔任廉政署長(按:指鄭銘謙

王添盛說,他於65年到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報到,是到法警室;他笑說「宛如犯人」;當晚睡地板,沒有棉被,只好蓋報紙,晚上被蚊子瘋狂攻擊;擔任兩年檢察官,被改調推事,由於屏東漁塭很多,當時依據海陸空刑法強盜罪是唯 一死刑,他審理考量被告犯罪所得不多,判處死刑,刑責太重,判決12年有期徒刑,當年院長看到判決書後表示四指要依法判決;後來認爲確實判太重了,要他改判無期徒刑,最後認爲他原先判決才最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