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更須反歧視

(圖/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學會臉書)

日前香港國泰航空3個空服員在機尾休息區聊天,說乘客不用英文要毛毯就不給。聊天內容被爆料後1天內,國泰航空行政總裁道歉,香港特首李家超強調絕不允許再次發生,3個空服員隔天被開除,大陸央媒齊轟。這一事件既傷害了香港和大陸同胞的感情,也破壞了香港一貫的尊重、有禮、共融的文化和價值觀。

但更嚴重的言語歧視發生在臺灣。先有臺大經濟系學生會舉行正副會長選舉,卻有候選人政見提出「A罩杯以下女生國防必修2學分」、「女生微積分強制穿高中制服上課」、「舞會處男禁止報名,處女強制參加」等,明顯涉及性別歧視。臺大學生會自4月中旬起舉辦1個月的「言論自由月」活動,也出現一個寫「火冒4.05丈」布條在影射原民學生升學加分制度。

無獨有偶,法官判大陸男子來臺遭電死可國賠,行政院日前卻函令指出,大陸人民沒有我國國民的權利義務。巧合的是,最高法院26日審結日本籍男子白井寬之來臺遭落石重擊頭部死亡的國家賠償訴訟案,認定日本人可獲國賠。兩相對照引發法界議論,認爲行政院函令不能拘束法官裁判,司法判決應該是要保障人權,不分國籍,標準一致,但行政院的政策顯然是雙重標準。

作爲一個民主法制文明的社會,臺灣人民的歧視問題顯然上下都不合格,我們每天都面對着赤裸裸的言語攻擊。目前臺灣有100萬的新住民及新二代,有70萬的外籍移工,招募了10萬的外籍留學生。這些外籍人士多數對臺灣抱持着美好的想像,但我們對待他們是毫無歧視、公平待遇、同樣尊重的嗎?

英國知名的人生教練尼克.哈特寫了《自我提問的力量:掙脫人生困境、提升覺察力、讓潛能炸裂的七大關鍵句》一書,強調馬斯洛所說的「改變一個人,必須先改變他對自我的覺察」。我們個人的行爲全都是出於個人內在的盲點及過往經歷的形成或拖累,如果沒有隨時提醒自己,就會陷入無意識的自動導航狀態。

臺大的聲明中指出,秉持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國際人權公約的精神及要求,支持每個人皆應受到尊重和平等對待,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歧視,並致力打造一個多元、平等且共存共好的校園環境。

但願這樣的聲明我們日後不用再看到。透過個人覺察與自我提問、社會教育與環境塑造,我們的言論自由能不含仇恨及歧視,自由與平等同受重視,臺灣人尊貴的價值得以建立。(作者爲臺北市出版公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