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關係法》40週年 南華早報:靈活、有效、又持久

▲ 蔡英文華府智庫視訊會議。(圖/翻攝蔡英文YouTube)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關係法》邁入40週年,《南華早報評論指出,這項法案在妥協中誕生,雖然內容模棱兩可,也從未完全讓各方都滿意,但長遠來看卻相當靈活、有效,又持久;而美國對臺的「戰略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政策也讓美、臺、中均受惠。

《臺灣關係法》於1979年4月10日由時任美國總統卡特(Jimmy Carter)簽署後正式生效,40年來確保臺灣的民主經濟發展,也保障臺海和平。美國前國會外交幕僚、《尼爾森報告》出版人尼爾森(Chris Nelson)指出,「絕對的,沒有這項法案的話,很可能已經發生戰爭。」

總統蔡英文9日與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布魯金斯研究院」、「威爾遜國際學人中心」3大華府智庫學者舉行視訊會議。她在45分鐘的致詞中表示,由於美國國會堅持立法保障臺灣安全,才能確保臺灣度過遭到國際孤立的「最黑暗時期」。

美國在臺協會(AIT)斥資2.55億美元(約新臺幣76億元)在內湖打造的新館將於5月6日啓用,《南華早報》指出,AIT向來被視爲美國在臺的非正式使館,如今搬入新館,被視爲增加對臺灣支持力道。蔡英文9日也指出,目前臺美之間的訓練合作計劃更加緊密堅實,臺灣也已經連續兩年增加國防預算。

臺美關係事紀

1979年,1月1日,中華民國與美國斷交。

1979年4月10日,時任美國總統卡特(Jimmy Carter)簽署《臺灣關係法》生效。

1979年4月16日,美國在臺協會(AIT)在信義路設立。

1994年9月19日,臺、美在華府簽署《美臺貿易投資架構協定》(TIFA)。

1998年6月30日,時任美國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訪問中國大陸,公開表示「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

2012年10月2日,美國宣佈,臺灣爲美國免簽證計劃成員

2018年3月16日,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簽署《臺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