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禁吃貓、狗肉 國際人道協會贊:踏出歷史性一步

▲虐待動物重罰。(圖/達志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對於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將加重刑責。對此,國際人道協會13日表示,臺灣走向歷史性的一步,也是繼香港之後,第二個禁止販售貓、狗肉亞洲國家

立法院11日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違法食用貓、狗肉等,也將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佈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對於臺灣立法通過禁止吃及販售貓、狗肉,並加重虐待動物的刑責,國際人道協會伴侶動物部門主任歐梅拉(Kelly O'Meara)表示,臺灣踏出歷史性的一步,並向仍有吃狗肉的中國大陸印度印尼及其他亞洲國家傳達此訊息

歐梅拉表示,目前大部分的亞洲都認爲吃狗肉是殘忍、令人震驚的行爲,在現在保護動物的意識逐漸高漲,因此對於禁止狗肉交易,在亞洲已走向潮流,且符合民衆的長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