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麥當勞50.9億賣給國賓李昌霖 公平會拍板通過

臺灣麥當勞找到新東家國賓飯店總經理李昌霖50.9億元接手。(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經濟部投審會先前核準臺灣麥當勞以50.9億元賣給國賓飯店總經理投資德昱公司,這項合併案引起市場高度關注,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6)日宣佈,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李昌霖透過致捷有限公司等5家事業持有德昱公司70%股權由德昱公司與美商McDonald’s Restaurant Operations Inc.締結股份買賣契約,藉此取得臺灣麥當勞公司100%股權,爲公平交易法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結合型態

李昌霖對德昱公司具有控制性持股,依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3項視爲結合規定之事業;且臺灣麥當勞於西式速食餐飲市場,其市場佔有率達四分之一,符合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事業結合之申報門檻,且無公平交易法第12條規定除外適用情形,因此李昌霖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指出,此案僅涉及臺灣麥當勞之股權結構改變及經營權之移轉,且參與結合事業彼此間並不具有水平競爭或垂直交易關係,屬多角化結合型態,臺灣麥當勞的市場佔有率並未因本結合案而有所改變,結合後西式速食餐飲市場之市場結構與集中度不致產生變化

此外,西式速食餐飲業之經營,並未受到法令技術之限制,不會對其他事業跨業經營西式速食餐飲產生困難,尚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因此,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至於媒體先前報導李昌霖擔任國賓大飯店總經理,恐涉及餐飲業結合一事,公平會說明,李昌霖及其兄長雖分別擔任該公司總經理及董事長,但其持股比例合計並未達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4項控制性持股情形,尚難認定國賓大飯店等事業爲本案參與結合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