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抱高收債基金逾1兆 金管會示警三風險

金管會證期副局長蔡麗玲。圖/魏喬怡

國人對高收債基金的偏愛引起金管會關注。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6日指出,高收益債券俗稱「垃圾債」,截至2021年2月底,目前國人持有投信發的高收益債券基金達2,184億元、境外高收益債券基金國人持有金額更達1兆229億元,佔比近三成相當高,投資人應瞭解投資高收益債券有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

蔡麗玲表示,投資高收債主要有三大風險:

一、信用風險: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之風險。

二、利率風險:由於債券易受利率之變動影響價格,故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而蒙受虧損之風險,高收益債券亦然

三、流動性風險:高收益債券可能因市場交易活絡而造成流動性下降,而有無法在短期內依合理價格出售的風險。

蔡麗玲表示,高收益債券基金俗稱「垃圾債」,基金淨資產價值60%以上投資於非投資等級的高收益債券,而「高收益債券」指經信用評等機構評定其債務發行評等未達BBB-/Baa3級,或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債券,違約風險較高。

蔡麗玲表示,目前雖然沒有發現高收益債券違約率有飆升狀況,但只要是投資都有風險,高收益債券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宜審慎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證期局統計,截至2021年2月底,我國投信事業已發行54檔高收益債券基金,另有4檔原型債券ETF持有高收益債券,合計規模新臺幣(以下同)2,184億元,佔整體投信基金規模4.5兆元之4.8%;另總代理人已引進67檔高收益債券基金及10檔平均60%以上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之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國人持有金額計10,229億元,佔國人持有全部境外基金金額3.7兆元之27.6%。

蔡麗玲表示,金管會已規定高收益債券基金應於基金名稱後方,以粗體或顯著顏色及相同大小字體加註「本基金主要系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以利投資人辨識,並應以顯著字體方式於公開說明書廣告文件刊印風險警語;此外,非屬專業投資機構之投資人於申購高收益債券基金前,應簽署風險預告書,以確保投資人知悉瞭解高收益債券基金之相關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