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赴陸工作免就業證 國臺辦:失業也可享公共就業服務

▲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圖/視覺中國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大陸國務院3日宣佈,取消「臺港澳人員內地就業許可」,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8日表示,從此,臺灣居民來大陸工作將和大陸居民一樣,不再需要辦理專門的「臺港澳人員就業證」;失業後也可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

馬曉光指出,爲貫徹落實中共十九大精神,逐步爲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國臺辦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部門調研,認真聽取廣大臺胞意見建議,報請國務院同意,決定取消臺灣居民在大陸就業需辦理就也許可的相關規定。

馬曉光強調,從此,臺灣居民來大陸工作將和大陸居民一樣,不再需要辦理專門的「臺港澳人員就業證」。在大陸工作的臺灣人可以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社會保險費記錄作爲就業證明材料依法享有各項勞動保障權益。在失業後可按規定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接下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按國務院要求,儘快推出臺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配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