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婚釋憲成亞洲第一 外媒:鼓勵日本與韓國爭平權

記者楊絡懸綜合外電報導

針對臺北市政府同志運動祁家威聲請的同性婚姻憲案司法院大法官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立法院須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婚姻,引起各界高度關注;有外國媒體指出,臺灣此舉將有可能鼓勵日本韓國的婚姻平權運動。

▲同婚釋憲結果出爐,大法官認定《民法違憲。(圖/記者季相儒攝,下同)

大法官認定《民法》未允許同性婚姻是違反《憲法》第7條及第22條平等權婚姻自由的保障,立法院須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倘若沒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伴侶就可以直接依《民法》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間接宣告臺灣是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戀權益國家

此釋憲吸引美國歐洲、日本等各電視臺,以及包括法新社路透社美聯社通訊社至臺灣現場採訪首度同步英文版釋憲文,在第一時間報導大法官的釋憲結果。

根據美國《CNN》報導,亞洲其他地方仍有許多同志族羣社會上面臨越來越多迫害,包括韓國、印尼等;至於日本,雖然同志族羣未受到歧視,但同樣不承認同性婚姻。如今臺灣的成果,顯然已更接近成爲亞洲同性權益、婚姻平權的第一個國家。

也有外媒分析指出,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具有「里程碑意義,除了臺灣將會成爲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也會影響臺灣周邊國家如日本、韓國的風氣,鼓勵婚姻平權運動遍地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