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再生能源發展已落後,我們還在等什麼?

氣候暖化,讓許多國家將再生能源發展納入政策制定當中。(圖/視覺中國CFP)

文/廖承恩

日前,美國總統川普宣佈美國將退出「巴黎氣候協議」,此舉除了讓川普受到國際輿論的批評,也由於美國是工業大國,更是溫室氣體排放量高的國家,因而讓國際社會在面對氣候變遷時,又將面臨到更嚴峻的挑戰

雖然美國退出《巴黎協議》的程序,正式完成也需要至少3到4年的時間,但無疑是讓《巴黎協議》能否達到最初設定的目標又增添變數。不過即便如此,以歐盟國家爲首的已開發國家,仍繼續爲了處理氣候變遷問題,而選擇堅持留在《巴黎協議》之中。

這些參與《巴黎協議》的國家到底爲什麼願意繼續留在協議內,又做了哪些努力呢?它們又採取哪些政策值得臺灣借鏡呢?

全球暖化問題與再生能源發展有什麼關係

2015年,聯合國會員國在該年度的氣候峰會上通過了《巴黎協議》,用來取代之前的《京都議定書》,希望透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加強發展再生能源,來控制全球的平均溫度,以阻止全球暖化趨勢

無論是《京都議定書》、《峇里島路線圖》(Bali Road Map)或是《巴黎協議》,國際社會面對全球暖化趨勢時,所採取的對策主要有兩種:一是降低溫室氣體、高污染源的排放,二是增加再生能源的使用比率。因此,投資再生能源的發展,不但是全球氣候治理的一環,也早已被各國納入經濟產業政策的制定過程之中。

對於這些以歐盟國家爲首的《巴黎協議》參與國中,如何同時滿足能源需求以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發展再生能源與綠能似乎就成爲了最可行的選擇。

再生能源發展的國際趨勢

爲此,歐盟就曾喊出「20-20-20」計劃,希望透過加強能源與氣候政策的整合,預期在2020年前減少20%溫室氣體排放,並希望將可再生能源的比率,從目前的9%提高到20%。甚至,在2014年通過的《2030年氣候與能源政策框架》,希望能在2030年前,將再生能源在整體能源中的比重提升到27%。

▲積極提高再生能源比例瑞典,有50%的電力來自「垃圾」產出的再生能源。(圖/瑞典政府官網sweden.se)

不過,由於歐盟內部成員國各自政經狀況發展不一,例如傳統大量依賴火力發電波蘭,就認爲發展再生能源可能會大幅提高產業的生產成本,不利經濟發展。因此,雖然27%這個數字仍低於德國與瑞典原本所喊出30%的目標,但也正好反映出各成員國妥協後的結果

臺灣在全球再生能源發展地圖上的位置

但即便在歐盟國家中並未大力發展再生能源的國家如波蘭,再生能源在整體能源中仍有12%的佔比。前述提到剛決定退出《巴黎協議》的美國,再生能源也佔了10%。

然而,根據經濟部報告顯示,臺灣的發電現況仍以火力發電爲主,佔了8成,雖然近幾年再生能源發展,因爲臺灣環保意識擡頭及政府的政策支持而有所成長,但整體而言,臺灣再生能源發電量佔比仍不滿5%,當然,也遠低於歐盟與美國等國家。

歐盟國家發展再生能源的經驗告訴我們,即便是在高度開發國家,要發展再生能源仍會受限於傳統經濟與產業發展模式,因此,習慣仰賴火力發電的臺灣若要轉型成爲推動發展再生能源,自然將經歷陣痛期。但是,發展再生能源也會替產業帶來機會,例如歐盟國家就創造了大量的再生能源產業相關工作反觀將退出《巴黎協議》的美國,勢必也要面對相關產業與工作相對萎縮。

氣候治理是全球化社會下,每個國家與地區所必須共同面對的問題,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特別是在再生能源與綠能發展這個領域,臺灣早已遠遠落後於國際趨勢,如果還不以國家政策與資源來推動,不僅在氣候與能源政策上離國際社會愈來愈遠,產業與經濟發展也將更難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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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承恩,任職民間智庫擔任研究員,主要從事產業研究。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有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