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銀概括承受祥安保代業務 基準日暫定爲11月2日

臺新銀行。(圖/資料照)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臺新銀行與祥安保代今(1)日分別召開董事會,通過祥安保代的保險代理業務將由臺新銀行受讓,臺新銀行將概括承受相關業務,目前暫定基準日爲今年11月2日。祥安保代爲臺新銀行持股87.4%的公司,主要業務爲人身保險代理業務,該公司在20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停止新業務經營,同年9月14日起就停止新案業務招攬,逐步縮減業務規模,並規劃將進行解散清算作業。臺新銀強調,爲使既有客戶保單服務中斷,因此將相關業務讓與臺新銀行,保戶權益不會受到影響,同時兼顧祥安保代員工的權益,既有員工將全數留用。臺新銀行已設有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部門,受讓祥安保代業務在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後,原祥安保代的保戶除仍可直接洽詢保險公司提供服務外,也可透過臺新銀行多元的客服管道,獲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