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證並大衆證內線交易 經理認罪獲緩刑3年

臺新證並大衆證內線交易獲利18萬多元,經理認罪被判緩刑3年。本報資料照片

臺新金控旗下臺新證券2017年併購大衆證券,時任臺新金金融市場處的許姓經理,因事先知悉併購案訊息,提早進場買股獲利18萬多元,臺北地方法院考量許認罪且繳回犯罪所得,依內線交易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可上訴。

當時擔任臺新金經理的許姓經理是合併案買方代表,曾簽署保密協議,卻使用人頭帳戶網路下單,買進大衆證券股票103張,以每股8元買進到每股價格漲到10元后賣出,獲利18萬多元。

臺北地院考量認爲許男內線交易,破壞證券市場之公開、透明之交易秩序,所爲實應非難,但他犯罪實際獲利只18萬390元,危害金融秩序及其他投資人財產之情節較爲輕微,判刑1年2月,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