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2年計劃」 雲林特殊教育學校等154個機構先使用

雲林特殊教育學校饋線容量改善後,成功完成並聯發電。(圖/教育部提供)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能源耗竭情形受到重視,爲讓能源永續發展、自主供應,教育部從105年11月開始推動「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劃」,輔導國立學校、機構共154個單位採取PV-ESCO(太陽光電能源技術服務業模式,有效節約能源

教育部推動「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劃」已讓許多國立學校、機構完成太陽光電標租設置容量達44.1MW (百萬瓦),相當於可供約12,763戶家庭平均1年的用電量(依據臺電公司估算臺灣每一家庭平均年用電3,628度計算),「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劃」將學校及機關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增加綠電發電量,除了有效利用屋頂閒置空間,又可以因而讓室內有隔熱降溫效果,減少空調電費支出。在許多學校單位及機關的配合下,已完成行政院初期核配量,各單位執行成效有成。

雲林特殊教育學校在去年3月標租完成後,雖然因臺電公司饋線容量不足,但經過改善後,已於今年2月完成444Kw(瓩)並聯發電。花蓮高職地理位置不佳,但學校仍積極辦理,在今年5月完成826 kW並聯發電。高雄大學因學校建築物與並接饋線點距離限制,管線施工工程過於耗大等原因,雖經多次招標流標,但也已於106年12月成功完成標租,預計設置容量990kW。科學工藝博物館於今年4月先完成207.9kW並聯發電,預計今年夏天再完成其他建築物並聯。

爲進一步國家再生能源推動的政策,教育部已廣邀國立學校、機構參加聯合標租,並在今年2月公告得標廠商,預計設置容量可達12MW,相當於可供約3,473戶家庭平均1年的用電量。教育部表示,將持續推動潔淨能源校園,期望邁向能源安全環境永續,達成國家能源轉型目標

▲雲林特殊教育學校經饋線容量改善後,成功完成並聯發電。(圖/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