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印尼簽署農業協定 外交部:歡迎雙方多交流

外交部指出,臺印雙方過去也有多項農業合作計劃,未來會持續交流。(資料照/記者李鍾泉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中華民國印尼代表張良任與印尼駐臺代表艾立富(H.E. Arief Fadillah)12日分別代表臺灣、印尼雙方正式在臺北簽署「駐印尼臺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農業合作協定」。外交部透過新聞稿指出,相當歡迎雙方能有具體的農業合作、期盼未來能多加交流,增進友好關係

外交部指出,此農業合作協定在外交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駐印尼代表處歷經11個月磋商推動,完成簽署後,已順利建立雙方農業主管機關定期諮商機制,如此一來,除有助強化雙方農業合作夥伴關係外,對推動未來雙方農業實質合作也相當具有意義,同時也是臺灣與印尼兩國在農業合作方面重要的里程碑

外交部表示,臺印尼農業諮商首次會議已在12日簽署協定當日下午召開,未來雙方會繼續交流與討論具體計劃。此外,我國在1976年首次派遣技術駐點印尼以來,與印尼已陸續推動多項農業合作計劃,雙邊關係近年日趨密切,盼未來能在這堅實基礎上持續加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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