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婦借全聯廁所遭拒 硬闖揚言「尿在辦公室」還狠咬警

臺中婦借全聯廁所遭拒,硬闖揚言「尿在辦公室」還狠咬警。(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孫姓婦人去年到全聯福利中心借廁所,被拒絕後竟當場情緒失控,企圖強闖並揚言要「尿在辦公室」,轄區員警獲報後到場處理,怎料卻反遭孫女狠咬一口,當場將孫女依現行犯逮捕。法官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8日下午近5時許,孫女至全聯福利中心某門市,向店經理借用廁所,但因店內廁所不外借,故經理拒絕並報警處理。

臺中市警局協和派出所周、卓姓員警據報到場後,向孫女表示店內不外借廁所,孫女則強行推開店內辦公室大門入內,並表示要「尿在辦公室」,周員拉住孫女並欲架住其往外離開現場時,孫女竟以嘴巴咬住周員右手肘,致其受有右肘人咬傷(約4公分直徑)等傷害,當場被依妨害警方公務執行移送法辦。

法官審酌孫女因向全聯門市借廁所未果而生糾紛,員警據報到場處理後,仍執意進入門市辦公室內,並表示要尿在辦公室,經員警制止後,竟以口咬傷周員,侵害警察機關執行職務之嚴正性,並影響社會秩序及國家公權力之執行,自應予非難。

法官兼衡孫女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並於審理時終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有可取之處;考量其今年2、3月間發生車禍事故及遭配偶毆打,受有肋骨斷裂之傷勢,入監執行後,又因刷地不慎摔倒,目前已無工作收入,母親罹患阿茲海默症,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情狀,法官依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