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聯合稽查抓噪音車 4車主挨罰9300元

警方協調環保局、監理站等權管單位,於南區五權南路與復興路3段周邊,規劃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臺中市警第三分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東區、南區,近期不少轄內民衆反映,常聽刺耳的引擎聲及轟隆隆的排氣管聲響,嚴重妨害居住安寧,警三分局爲維護轄內居民生活品質,特別聯合環保及監理機關,5日晚間規畫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總計攔檢4輛不合格車輛,共開出近9300元罰單,誓要還「靜」於民。

警方協調環保局、監理站等權管單位,於南區五權南路與復興路3段周邊,規劃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警方攔檢非法改裝噪音車輛,帶往環保局設置檢測站實地檢測,經由儀器設備檢測計有4輛不合格車輛,環保局現場即依噪音管制法第26條規定告發,共計將處9300元罰鍰,且後續仍將要求不合格車輛限期改善至複驗合格爲止。

警方表示,非法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將使車輛安全結構減弱,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的罰鍰,並責令檢驗,而非法改裝排氣管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外,同時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43條,最重可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的罰鍰。

另外,警方結合「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於周邊路段實施封閉式路檢,以遏止酒後駕車惡習,避免酒駕交通事故的發生。警分局長楊川呼籲,警方執法無假期,將與環保局、監理站單位共同執行取締噪音改裝車聯合稽查工作。

另針對民衆反映噪音車輛常行駛區域或危險駕車路段,將規劃勤務加強巡邏查察,主動攔查非法改裝噪音車輛,蒐證後通報環保機關,通知車主到案檢驗,嚇阻心存僥倖者改裝車輛、競速危駕,還給居民安寧的居住空間及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