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商銀有內鬼通風報信 金管會稽覈員泄密沒拿好處獲緩刑

▲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金管會一名擔任稽覈人員的李姓男子,前年(2023年)在金管會調查臺中商銀時任董事長王貴鋒涉挪用公款案期間,多次泄漏金檢進度給任職臺中商銀的邱姓大學同學,並指點如何應對,更通風報信檢方將搜索約談訊息,後因王男到案被查扣手機而揭露犯行,李男認罪,今(4日)被新北地院依泄密罪判刑6月、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並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王貴鋒被控2014年起,先後擔任臺中商銀100%持股子公司臺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負責人、臺中商銀董事長期間,以公司名義租購奧斯頓馬丁Aston Martin Zagato、勞斯萊斯Rolls-Royce Phantom、賓利Bentley Mulsanne等進口名車,挪爲私人座駕或接送親友。

王貴鋒另以公務之名,向「超跑達人」周哲男的公司租用龐巴迪Bombardier Challenger 350型私人飛機,多次帶親友或招待政商人士出國旅遊,又在北市中山區租用豪宅裝潢成高級私人招待所,供自己或親友奢華享受,並每年贊助周哲男的公司數千萬元廣告費。

但前述這些花費,王貴鋒都報公帳,致使臺中銀保經、臺中商銀蒙受損失共約11.1億元,王男到案後,去年(2024年)2月底被羈押禁見4個月,去年6月底被起訴涉犯《銀行法》等罪嫌,檢方並求刑15年、併科罰金5億元,一併求處臺中商銀罰金5億元,新北地院審理中。

檢方偵辦期間,查扣王貴鋒手機做數位採證,赫然發現竟存有金管會金檢進度等資料,進而查出是時任金管會檢查局稽覈人員的李男所爲,從2023年4月到2024年1月,共泄漏金管會對臺中商銀調查計劃、會議結論、裁罰方案,甚至有移送檢方將搜索約談等偵查作爲。

李男到案認罪,供稱與時任臺中商銀總經理辦公室特別助理邱男是大學同學,受邱男之託截圖或傳訊息通風報信,並指點如何應對金檢等話術,由邱男轉傳給王貴鋒預做準備。

金管會本案重罰臺中商銀1200萬元罰鍰、臺中銀保經300萬元罰鍰,王男去年3月已辭去臺中商銀董事長一職,但金管會卻因李男犯行,去年5月被檢方搜索李男辦公室,金管會當時迴應「深表遺憾與震撼」,已將李男調職議處。

檢方起訴李男涉犯《刑法》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消息罪嫌,考量李男無前科、本案未收錢拿好處,建請法官審酌若李男不翻供,可給緩刑自新機會。李男出庭仍認罪、接受檢方提出的緩刑條件,新北院今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