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水井嬰屍案大逆轉!生母產下不想要 親父竟殘忍溺斃棄屍

謝男與柯姓女友將甫出生的男嬰淹死後棄屍水井,檢方上月(4月)26日偵結,依殺人等罪起訴。(民衆提供/王煌忠臺中傳真)

臺中市30歲謝姓男子與30歲柯姓女友,去年5月產下的男嬰,謝男供稱因小孩出生不久即死亡,便將遺體丟棄在石岡區租屋處後方水井,因良心不安今年初向警方自首。但檢警調查發現,竟是柯女分娩後不想留下小孩,才由謝男將男嬰放入滿水的浴缸淹死後棄屍,檢察官上月26日偵結,依殺人等罪起訴謝、柯,將由國民法官審判。

檢警調查,謝男與柯女從大學時期開始交往,原本在東勢區租屋同居,2022年10月柯女發現懷孕,隔月前往婦產科檢查,胎兒已滿13周,預產期在2023年5月,謝男考量經濟狀況要求拿掉小孩,柯女則是留住小孩,兩人多次爲此發生爭吵,謝男遂搬到石岡區租屋處。

2023年5月26日柯女下班返回東勢租屋處,發現羊水破裂,緊急通知謝男前來,由謝男負責接生,深夜10點多在浴室內產下男嬰,不料柯女突然表示不願留下小孩,謝男隨即將浴缸放滿水,將健康男嬰放入浴缸內溺斃,殘忍結束男嬰短暫人生。

檢警調查,謝男當下確認男嬰死亡,以毛巾包裹後,連同胎盤裝入大型塑膠袋內,帶回石岡租屋處,將男嬰遺體放置在神明廳下方,去年5月27日將整袋遺體丟入租屋處後方的水井,兩人因良心不安,今年1月12日凌晨向警方自首。

檢警前往該水井撈出用塑膠袋包裝的嬰屍,早已腐爛成「糊狀嬰屍」,由於該口水井是地主取水灌溉農作物使用,不料竟遭謝男棄屍,地主也未發現井水有異,拿屍水澆灌農作物達半年,鄰里錯愕驚恐不已。

臺中地檢署上個月26日偵結,將羈押的謝男、柯女依殺人及棄屍罪嫌起訴,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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