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夜店凌晨爆發混戰 警遭摺疊刀刺手 對空開4槍壓制

中市青海路一家夜店15日凌晨傳出混戰衝突全案正由警方偵辦中。(警方提供)

臺中市青海路一家夜店15日凌晨傳出混戰衝突,全案正由警方偵辦中。(翻攝自臉書檯中踢爆網)

26歲的盧姓男子等人,15日清晨4時許,在臺中市西屯區青海南街上因喝得爛醉如泥發生口角,中市警第六分局執行守望勤務警力發現,爲避免衍生進一步肢體衝突,上前排解之際,遭酒客持摺疊刀劃傷及噴辣椒水員警立即對空鳴槍4槍示警,並由現場15名警力迅速壓制犯嫌,嚴正執法強勢逮捕,依刑法加重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嫌移請地檢署嚴辦。

警方指出,六分局執行守望員警,於今天清晨4時許,發現盧男等5人泥醉有口角糾紛,上前瞭解時,員警發現盧嫌持摺疊刀,欲制止時不慎遭劃傷,員警強力制伏盧嫌,並押解進巡邏車之際,另名21歲的印姓男子持自備辣椒水攻擊其他執勤員警。

警方表示,當情況緊急下,員警對空鳴槍4槍控制現場,將盧等5名在場人帶派出所釐清涉案案情,訊後盧、印2嫌依刑法加重妨害公務罪及傷害罪嫌移請地檢署嚴辦;受傷員警分別送往臺中榮總及林新醫院,診治後均無大礙

第六分局強調,刑法第135、136條修正案,已於110年1月20日總統公佈施行,並於1月22日生效,刑法加重妨害公務罪,罰金從9,000元提高到30萬元,持兇器危險物品或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案,加重刑度爲有期徒刑6月至5年,公然聚衆改爲「在公共場所公衆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以彰顯公權力不容挑戰,嚇阻持械攻擊或駕車衝撞,還給員警安全執勤環境;同時呼籲民衆酒後切勿藉故生端,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爲挑戰公權力,誓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以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