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議員籲補助里長電動機車 盧:會考量

臺中市議員曾朝榮要求市府提供電動機車給各里里長。(張亦惠攝)

臺中市議員曾朝榮昨日質詢時表示,環保局空污基金取之於民,要用之於民,目前雲林縣、新北市、高雄市等地都有提供里長電動機車補助方案,建議盧市府提供電動機車給全市的里長,不僅體恤里長辛勞,還能宣導環保。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會綜合考量、評估。

曾朝榮說,里長穿梭在大街小巷服務里民,非常辛苦,補助電動機車除可讓里長服務更迅速外,更能落實淨零碳排與科技城市的指標,且雲林縣、新北市、高雄市等地都有提供里長電動機車補助使用方案,爲何臺中市不行?

曾朝榮指出,臺中市南區、西屯區、大里區、烏日區、大雅區、神岡區及和平區均有提供電動機車予里長使用,難道這是一國兩制嗎?盼盧市長要重視基層民意與體恤基層。市議員鄭功進也認爲,市府若能配電動機車給里長,是帶頭做環保。

對此,盧秀燕表示,下屆里長事務費將提高到每月5萬元,至於是否配發電動機車給里長,會再綜合評估、考量。

臺中市民政局指出,市府相當瞭解基層里長、裡幹事的辛苦,尤其防疫期間,除區裡業務,還有防疫相關事務;但里長、鄰長、裡幹事相關補助支出都有法規依據,公務員很多支給均需按照法規,市府會持續努力向中央請示與爭取。

民政局長吳世瑋表示,很感謝各地裡長的付出,但法規事項仍要遵守。關於電動機車補助,內政部先前已公佈,里長1個月事務補助費4萬5000元,下一屆會提高到5萬元,費用已包括交通費,民政局會後續向中央請示並研議。

民政局說,另依照內政部111年3月18日函釋,不得另行編列預算補助或購贈機車予村裡長,對於南區、西屯區、大里區、烏日區、大雅區、神岡區及和平區均未提供電動車予里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