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早餐店老闆性侵女保險員焚屍 高大成「關鍵證詞」讓他判死刑

圖文/鏡週刊

19年前,臺中市發生一起早餐老闆何承翰姦殺女保險命案何男落網後雖坦承殺人,卻否認性侵,而法醫高大成驗屍發現,死者生前遭性侵,死後遭姦屍,高的證詞,讓惡狼被判死刑。而本刊採訪偵辦此案的退休刑警,他說,何男曾炫耀說,他邊性侵,邊掐着被害人脖子,享受「窒息式性愛」,其變態行爲人神共憤!

2001年12月18日晚間9點多,女保險員的丈夫妻子晚歸失聯,在街上找尋時,見到陌生男子開着妻子的車,當他上前詢問,立刻逃逸,A女丈夫報案數日後,警方太平山區產業道路發現一具肩部以上遭焚燬的女屍,死者證實是A女,且生前遭性侵,警方很快逮捕兇嫌何承翰。

何承翰坦承殺人,但堅稱與死者是男女朋友,兩人合意性交,因被譏笑才失手殺死人。但何男的謊言,被法醫高大成戳破,高證稱,「死者生前遭受激烈、強迫性的侵犯」,被告知道強姦殺人極可能被判死刑,因此當庭恐嚇高大成:「你敢亂講,我出去你就死定了。」但高進一步指出,何男行兇後有褻瀆死者行爲。

一位當年參與此案的小隊長指出,在沒有錄音時候,何承翰炫耀的說,他一面性侵A女,一面掐着她脖子,享受「窒息式性愛」,但正式訊問時,他又矢口否認。

法官認定,何承翰毆打A女昏厥後性侵她,本以爲她死了,欲拖到廁所處理屍體,聽到被害人肚子「咕咕」叫,乾脆將她活活勒死,接着在臺中、臺北等地盜領提款卡,故佈疑陣,還租車將屍體載到太平山區,焚燬臉部,棄屍產業道路。

警方查出,A女遇害前幾天,何承翰曾侵入一家正要打烊的服飾店,拉下鐵門,性侵女店員,洗劫財物,由於犯罪證明確,法官判他死刑定讞,但至今尚未伏法,使得家屬至今無法走出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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