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廢死 馬:朝三方向減少死刑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20日在國家人權報告發表記者會表示,中華民國現在確實還有死刑,但從三個方向逐漸減少;包括廢除絕對死刑、減少相對死刑的法律;三審定讞後,會窮盡一切程序確定無可挽回時,纔會執行。而相關狀況也都曾經與國際社會誠懇的溝通過,讓他們瞭解當前臺灣民意與法律,都未達到廢除死刑的程度

◄馬英九總統。(翻攝總統府網站)

於總統府舉辦的「人權‧未來」─「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發表記者會上,馬總統認爲,兩公約裡面規定其實並沒說限制有死刑,而是若要實施,一定要是重大且無可饒恕犯罪,兩公約把死刑適用的範圍縮到非常小,也是希望各國朝廢死方向前進。

馬總統表示,從1950年開始有公約,到52年後才完全廢除死刑;英、德、法等國廢除死刑的過程都不短,英國花了30多年、法德都超過100年,只有東歐國家要加入歐洲聯盟時,被要求先廢死才能加入,所以纔會有1、2年廢死刑情況

馬總統說,臺灣現在還有死刑,但從三個方向減少死刑。第一,廢除絕對死刑,現在沒有一個強制死刑的犯罪;其次,減少相對死刑的法律,也就是檢察官儘量減少求處死刑;最後,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後、執行前,確定無可挽回時,再執行。

馬總統強調,政府目前的做法是朝減少死刑使用,這對政府來說做得到,也做到了;至於在法律尚未修改前,最高法院三審定讞的死刑,法務部會窮盡一切途徑到沒有理由不執行時,依法還是必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