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挖眼案 侯友宜沉痛提醒當政者嚴肅正視一件事

新北市長侯友宜。(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屏東日前發生徒手挖眼傷人案,新北市長侯友宜今表示,自己內心非常沉痛,在此先祝福潘小姐早日康復,也請中央重視問題背後所帶來的警訊,自己不只一次提醒,刑法第87條已經不合時宜,且影響社會層面深廣,應該儘速修法,問題不解決,我們無法想像的殘酷悲傷,還會有下一次。

侯友宜今(5日)在臉書指出,精神病患犯罪,最需要的就是給予適當的強制管束及治療,只有完整監護並穩住病情,纔是對患者自身及一般民衆最佳的保障。而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就是讓他們在具有高度戒護、專業醫療的專責醫院裡接受治療,絕非以「法無明文」乙詞,推卸保障民衆的責任。

也因如此,侯友宜稱,自己不斷呼籲中央要儘速設置專責的司法精神醫院,讓司法及戒護體系進駐精神醫療處所,讓保全工作與專業醫療完整結合,監護處分的目的才能被實踐,纔是長治久安之計。可惜這議題一談再談,卻始終沒有被具體落實。

侯友宜指出,從警三十年,自己深知精神疾病罪犯處遇在實務運作上的力不從心,「他們是病患,值得我們保護,但也可能在毫無病識感的情況下,傷害其他同樣值得我們保護的民衆」,手心手背都是肉,絕不該因處遇不力,而讓任何一方承受風險。

依目前臺灣法規及處理機制,侯友宜強調,精神疾病罪犯一旦宣告執行監護處分,將會轉由一般公立醫院或精神療養院收治,此舉不僅造成醫療人員沉重的心理壓力,病患也無從得到最佳治療。且依刑法第87條,精神疾病罪犯最長監護期限爲五年,五年一到,如果病患尚未完全康復,就回歸社區,又怎能不引發地方人心惶惶。這終歸是無盡的惡性循環,自己不只一次提醒,刑法第87條已經不合時宜,且影響社會層面深廣,應該儘速修法。

侯友宜稱,當刑警或當市長都一樣,自己一直在學習感同身受,立場轉換,我同樣能明白精神疾病患者的無助與煎熬,因這社會上對他們既定印象或錯誤的污名化,驅使他們選擇躲藏、隱匿,害怕面對人羣,在沒有勇氣求助專業醫療的情況下,病況持續加重,最終做出自傷傷人的事,這些悲劇的發生,全體社會都該共同面對。他也請潘小姐不要因此而失去對於社會的信任,「相信我,每一位國人都跟我一樣,願意挺身而出,捍衛您與每一個國民的安全」。

大批網友也在其po文底下留言表示,「來自屏東的總統和市長似乎都還沒有提出像侯市長這樣建設性解決的政策,慶祝90萬ig比較重要」、「難怪國外的朋友,笑臺灣意識形態廢死,變成犯罪者的樂園,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