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所首上架7國碳權商品

這七個國家包括越南和印度,莫三比克、烏干達、肯亞和厄利垂亞及智利,屬於「國外減量額度」的碳權交易。

田建中表示,下一批上架的碳權商品,會和環境部進行研商,原則上都會以經過GS(Gold Standard)及Verra等國際前二大國際認證機構認證發行的商品,作爲我碳交所上架的商品來源。

他說,國外碳權商品案場大多位於落後地區或未開發國家,主因聯合國有一個「外加性原則」,在愈落後國家進行減碳行動是愈有價值。聯合國當初規劃碳排,倡議用已開發國家幫助未開發國家,在工業化過程減少碳排放,才衍生碳權交易機制。

COP28年會提及的損害及賠償基金,日本出資1千萬、美國1,750萬美元,日美已開發國家成立基金幫助受極端氣候災害影響的赤道或太平洋附近國家,和碳權的外加性精神一樣。